中石油集團與緬甸關于開發、運營和管理中緬原油管道項目的諒解備忘錄于6月16日簽署。管道的設計能力為2200萬噸/年。
中石油集團官網6月19日發布的信息顯示,6月16日下午,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廖永遠與緬甸駐華大使吳登倫代表雙方,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正式簽署《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與緬甸聯邦能源部關于開發、運營和管理中緬原油管道項目的諒解備忘錄》。
根據諒解備忘錄,中緬原油管道項目包括起自緬甸馬德島,通過緬甸終至中國交付點的原油管道、儲運設施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在緬甸馬德島建設的一個可從超大型油輪卸載原油的碼頭和終端及附近建設的原油儲運設施及其他附屬設施。雙方同意由中石油設計、建設、運營和管理原油管道項目。管道的設計能力是2200萬噸/年。
中石油官網指出,實施中緬原油管道項目,可為中國開辟新的油品進口通道,緩解對馬六甲海峽的依賴程度,降低海上進口原油的風險。
今年2月初,在國家能源局的首次工作會議上,中緬原油管道就被列入未來三年油氣規劃的重點建設項目之一。中緬油氣管道原計劃西起緬甸西海岸,途徑緬甸第二大城市曼德勒,從云南瑞麗市進入中國境內,最后抵達昆明,計劃輸送原油2000萬噸/年,預計投資約25億美元。
今年3月26日,中緬兩國簽署《關于建設中緬原油和天然氣管道的政府協議》。
作為中緬油氣管道的配套體系,中石油集團在2007年底就與云南省簽定了框架協議,計劃在云南建設1000萬噸/年的煉油項目,同時推進云南省煉化基地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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