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間消息,中石油認為普通商業保險不能覆蓋其所有業務領域,于是聯合母公司中國石油集團共同出資50億人民幣設立自保公司,對這一議案,中國石油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志武以希望公司進一步研究其它的保險方式的理由給以反對。
自保公司是指主要經營中國石油集團內的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公司。
中國石油認為,由于石油行業具有高風險和專業性的特點,目前的普通商業保險不能覆蓋本公司的所有業務領域。
“為滿足高風險和海外項目風險管理需求,合理轉嫁經營風險,平衡商業保險支出,提升風險應對能力,確保出險后保險賠付執行效果,且能節約公司整體保費支出,特別設立自保公司。”
2011年1月4日晚,中國石油發布公告稱,中國石油董事會臨時會議于2012年1月4日形成有效決議,中國石油與母公司中國石油集團雙方協商同意設立一家自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0億元(大約為港幣61.35億元)。
其中中國石油集團出資人民幣25.5億元(大約為港幣31.29億元),占注冊資本的51%,中國石油出資人民幣24.5億元(大約為港幣30.06億元),占注冊資本的49%。
除陳志武反對外,關于本項議案包括中國石油董事長蔣潔敏在內的8名董事會成員回避了表決。其余有表決權的非關聯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進行了表決,其中同意票為4票,反對票為1票。
陳志武希望公司進一步研究其它的保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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